受文者:各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北市家具桂字20第086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 有關台北市商業會來函轉知經濟部有關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9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經企字第11120399072號函辦理。
檢附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9點、第10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請參考附件。
二、本案經檢討後,無須辦理英譯。
正本:會員